鄭玉茗自穿越以來,裝作不識字裝得很辛苦,曾經(jīng)有商人要大量采購她茶棚木架上的貨品,由她先行向外代收。鄭玉茗直覺那家伙不是好人,於是要求先立契約并付一半訂金。對方自然不情愿,經(jīng)過幾次拉鋸,雙方終於坐下來準備定契約,地點定在滿福樓的包間,還請了城里的一名秀才當公證人。
原本她身為nV子不該單身赴約,然則前世她是白手起家的集團老總,久經(jīng)沙場,這種情況她早就習慣了,一時忘記這里可是古代。
等鄭玉茗想起自己已經(jīng)不在現(xiàn)代,她也不慌,滿福樓她熟悉,她一進門就找認識的店小二去請掌柜的過來陪她談生意,可惜掌柜的有事得晚點過來。
鄭玉茗塞了一串錢給那店小二,拜托他隨時留心包間,若是超過兩刻鐘她還沒出來,或是包間里有不尋常的動靜,就馬上敲門找藉口進來瞧瞧。
店小二答應了,鄭玉茗才放心進入包間。
那位找她采購的商人姓洛,人稱洛大爺。他請來的秀才姓廖,廖秀才看上去已經(jīng)過了天命之年。
大家寒暄幾句,接著便進入正題,洛大爺拿出事先擬定的契約,讓廖秀才讀一遍給她聽。
廖秀才念契約時有幾次莫名的卡頓,聽起來很奇怪。
直到鄭玉茗瞥見契約的內(nèi)容,頓時心頭火起,與那秀才念給她聽的根本不一樣,難怪廖秀才念得磕磕絆絆。
合著她賣苦力,替別人到處辛苦收貨,最後不但拿不到錢,還得倒賠一筆,這是拿她當冤大頭呢!
她差點就當場掀桌子,費了好大力氣才忍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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