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里,一個房間,這個案件的雙方或者代理到場,進行第一次磋商。
看著坐在對面的原告,看上去很普通,而且據(jù)稱她只是個傻子。于是被告代理律師很自信地表示:“出于人道,我委托人愿意支付二萬刀,結(jié)束這場意外來的茅盾?!?br>
法官于是問:“原告請說是否愿意接受這個條件?”
希寧簡簡單單:“拒絕?!?br>
確實太少了點,代理律師于是加碼:“出于我委托人公眾形象,再加你一萬,三萬。”
這個國家法律就是如此,一切都可以商量,哪怕殺人,都能用錢解決。用錢砸到被害人家屬愿意和解,站在殺死自己家人的一方那里。
法官繼續(xù)按照他的工作流程,機械般地問:“原告請說是否愿意接受這個條件?”
“八百萬!”希寧坐在那里悠悠地道:“八百萬,一分都不能少,否則他將會付出更多。宣布調(diào)解不成,擇日開庭吧?!?br>
剛考的司法,加上各種現(xiàn)場監(jiān)控,她對這流程已經(jīng)很熟悉了。
八百萬肯定不行,于是法官宣布調(diào)解不成,三日后開庭。這只是個小官司,看上去金額巨大,其實勝敗早就知道。很多民事官司都是如此,巨大的數(shù)額,最終還不是一二萬的收場、甚至數(shù)額更小。
只需開庭,雙方律師的各種詢問能逼瘋對方的委托人,就看哪個律師更諳熟其道、誰的委托人先受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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