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兄弟們,有道是無規(guī)矩不成方圓,良好的軍紀才是軍隊擁有強大戰(zhàn)力的基礎?!?br>
“普通百姓已經(jīng)定好了規(guī)矩,那我們破枷軍團也是如此?!?br>
“我粗略制定了幾條。第一,不殺平民,不殺俘虜,任何故意殺害、虐待平民的或者已經(jīng)投降的俘虜者,殺無赦。
第二條,不奪民財,不污民女,任何形式的搶劫、勒索與強奸,殺無赦,所有繳獲需統(tǒng)一上交公庫,違者殺無赦。
第三條,不毀農(nóng)田,不焚燒民居,農(nóng)田是我們補給的根本,民居是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,這兩者都是關系到破枷軍團的長久,非戰(zhàn)時破壞者,殺無赦。
第四條,所有物資必須通過‘征用令’向地方購買,并開具憑證,戰(zhàn)后償還,禁止強賣強賣,違者殺無赦。
第五條,士兵集中宿營,未得允許不得出軍營,違者以逃兵論處,輕則二十軍棍,重則斬立決。
第六條,與百姓買賣必須公平,嚴禁強買強賣,違者賠償并受鞭刑?!?br>
說到這里,克里斯托安停頓了,掃視著所有軍士們的神色。
一連六條,不僅是原先的軍士與水手們驚懼,連新加入的軍士們也都是面帶擔憂之色。
六條軍令,五條殺無赦,簡直是太苛刻。
但反過來想一想,這些都是最為合理的,如果他們是百姓,自然是也不希望軍隊觸犯以上的六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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