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朝廷給你們每人百兩銀子的安家費,是帶著家眷去烏斯藏也好,還是將銀子留在四川給家眷,你們隨意處置;
二、你們在烏斯藏任期間,按三倍月俸發(fā)放。
三、烏斯藏主要是農(nóng)業(yè)和畜牧業(yè),三年任職期內(nèi),產(chǎn)量在現(xiàn)在的基礎(chǔ)之上翻三倍的,抽出一成用于賞賜你們,四倍的一成半,五倍的兩成,具體的要求朝廷會制定出來。
四、三年任職期滿,朝廷考察中達到上等者,官員官升一品,調(diào)職江浙之地任職,胥吏直接入品回四川由布政司決定去留。
行了,該說的都說了,該給的都給了,朕希望你們在烏斯藏好好干,朕在北京城等著你們的好消息,都散了吧!”
大院內(nèi)先是安靜了幾息,而后陛下萬歲、陛下圣明等等恭賀聲此起彼伏。
第一條的百兩銀子,即便是七品的知縣,也相當于一年的多的俸祿,對于胥吏那就更不用說了,近乎三年,這是一筆極為可觀的銀子。
第二條也是銀子上的賞賜,干一年就能得到三年的賞賜,簡直不要太劃算了。
第三條,目前來看不知道具體的,但只要能出成果,那絕對比前兩條賞賜還要多。
至于第四條,那就更是超出他們的想象了。
朝廷對官員的考察是三年一次,即便是得到了上等的評價,也不一定就能升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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