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朕說過,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!”
崇禎從龍案后站了起來,臉色冷淡。
一句話就奠定了此事的基調(diào)。
“第一、宗室參與高價賣糧者,按違抗圣旨論處!抄沒所有家產(chǎn),廢除所有爵位?!?br>
“第二、永壽郡王按造反論處,抄家滅一族,其余兩族流放,廢除爵位,玉牒除名。”
眾人也都看著崇禎,對于永壽郡王和宗室的處罰和他們預想的差不多。
但永壽郡王一脈玉牒除名,那就等于說永壽郡王自此以后不再是皇家一脈了。
這種處罰比殺了他們還要難受。
過了好一會兒,崇禎繼續(xù)道:“秦王公然抗旨,其罪當誅,但念其世代鎮(zhèn)守西安兩百余年,特免除死刑,
將秦王一脈嫡系遷回北京城,賜王府一座,三個月內(nèi)不入京城,斬立決,
且沒收秦王府所有家產(chǎn),秦王府自今日起后世子孫不在享受‘余子降等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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