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時候外海船的造價大概是一料二兩銀子,一艘五百料的戰(zhàn)船差不多得千余兩白銀,加上一些亂七八糟的費用,差不多在一千二百兩。
皇帝所規(guī)定的那么多戰(zhàn)船,粗略算算差不多得百萬兩左右,加上兵器等等,最多不過兩百萬兩白銀,這點銀子他賭的起。
以兩百萬兩白銀換商隊五十取一的利潤,還是一直都有的,簡直不要太劃算。
五十取一利潤看著少,只是現(xiàn)在商隊的一個零頭,但朝廷肯定會開海禁。
以朝廷為主體組建的商隊該是何等的強大,幾年后,那銀子就是嘩嘩的來,五十取一的利潤遠比現(xiàn)在的整體都多,而且還沒風險,不用勞心勞力。
見鄭芝龍同意了,崇禎也笑了,這種方法,也是崇禎近幾日才突然想到的。
以后的修路、開礦等等,或許都能用這種方法,風險還讓別人承擔了,簡直就是他媽的空手套白狼。
嗯……不對,準確的說叫共贏,各取所需。
不得不說,后世那幫人玩的很花。
“袁愛卿,一會兒你會同吏部,將鄭愛卿的官職手續(xù)補一下,
隨后會同兵部將南海水師艦隊的戰(zhàn)船、兵員定編確定下來,最后找戶部核對所需銀兩,起草一份契約。”
“臣遵旨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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