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程煜真的按照剛才的合同簽署,那么在一年之后,不管合同的條件是否達(dá)成,他們撤資與否的關(guān)鍵在于到時候安東尼能否找到一個更好的投資渠道。
如果安東尼做到了,他們必然會毫不猶豫的按照合同要求程煜執(zhí)行條款。
而安東尼做不到,他們繼續(xù)將資金留在程煜那里,確保那百分之二百的利潤也依舊合適。
相對而言,程煜更相信安東尼的話。
那就是一年后他顯然是做不到讓這筆資金產(chǎn)生百分之百的利潤的,畢竟,這筆錢只有到秦曼沅的整個項目完成才有具體的利潤數(shù)額。
而安東尼是真的沒想過要讓程煜補(bǔ)償他什么。
至少,安東尼是將一切做在了明面上。
這叫陽謀吧。
至于莫里斯等三人,他們瞻前顧后,陰謀的味道更大一些。
如果非要讓程煜在這五個人里分出個一二三等來,那么安東尼反倒是程煜最愿意合作的對象,克洛滕其次,莫里斯等三人最后一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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