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什么事?”萬云問。
“我想把我妹妹彩霞委托給你?!绷植屎缫婚_口,就說這么重磅的事情,“你那里肯定要請三兩個員工的,就讓她過去給你打工,你安排她做事,外面的餐館給這樣的工種開多少錢,你就給她開多少,”但姐姐始終疼妹妹,又加了一句,“不用多,但是也別少?!?br>
請人是要請的,萬云這陣子還為這事兒頭疼。
“怎么要放到我這兒來?”萬云疑惑,“她是你親妹妹,跟著你不是更好嗎?”
林彩虹在電話那頭苦笑:“你可別提了,正因為是我親妹妹,所以才要放到你那里去的?!?br>
萬云這才知道,林彩霞從老家出來后,一直跟著林彩虹,這兩年彩虹把自己的小公司經(jīng)營起來,妹妹就順理成章給姐姐打工了。
老家的父母和林彩虹沒了聯(lián)系,可跟林彩霞還有聯(lián)系的,聽聞她開始在打工,每個月能拿到七十塊錢的工資,立即就打起了這筆錢的主意,每個月都給林彩霞發(fā)電報,甚至偶爾還會打電話,讓她把錢寄回老家,說她是未出嫁的女兒,家里還有弟弟,在外頭掙的所有錢都是自己家里的。
要不是叔叔嬸嬸兩個強(qiáng)勢阻攔,老家的父母甚至還要林彩虹給錢。
林彩霞也不過才是個十六七歲的女孩子,自小在鄉(xiāng)下父母身邊長大,對血親之間有著天然的親近感,盡管在老家過得不如在廣州好,可對父母淫威仍有恐懼,所以爹娘這么一“動之以情,曉之以理”,她還是學(xué)會了到郵局去往老家寄錢。
雖然林彩霞還留著點兒零花在手上,可林彩虹看不下去了,就想讓林彩霞先離開自己這兒,不然的話,老家的父母每個月都要剝削她的勞動成果。
萬云不解:“那你把她的錢收起來,不給她,不就好了嗎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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