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(dāng)看到擊鼓之人,竟然是尊皇長郡主,眾人紛紛驚愕不已。
誰都想不到尊皇長郡主會敲響登聞鼓!?
登聞鼓事大,皇上立刻上朝處理民情冤案。
見敲鼓之人,百官嘩然,皇上更是驚得從龍椅上跳起,怒吼道:“明昭,怎么是你敲鼓?你可知敲鼓的代價?如此胡鬧行事,實在是太荒唐了!”
皇上雖然對明昭疼愛有佳,但登聞鼓需要懲罰敲鼓之人,明昭又剛養(yǎng)好傷不久,身體定然受不了二十杖刑。
沈以嶠驚慌道:“明昭,就算你有事請求皇上,也可以自行入宮辦事,怎可隨意敲響登聞鼓?”
“你可知登聞鼓是...”
明昭打斷他的話,言辭懇切道:“臣女自然清楚敲響登聞鼓代價是什么,若是給明昭一次重來的機會,臣女還會敲響登聞鼓,自愿承擔(dān)二十杖刑,只為皇上和各位大臣幫明昭伸冤做主啊?!?br>
“伸冤?”皇上握緊拳頭,氣的說話都在抖,“你能有什么冤情?整整二十杖刑,你怎么能受得住啊?”
杖刑是在伸冤前執(zhí)行,若是受刑者可以扛下去,意為其心真切,意志篤定,相信伸冤之人并非玩鬧胡來,而是真的想鳴冤叫屈,平反昭雪。
二十杖刑,若是瘦弱女子,怕是都扛不住,打到一半就會性命堪憂,成年男子勉強撐住,卻也落下后癥,終生肉體日衰,見衰殘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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