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來的縣令看起來當真是個好官,只是時運不濟,遇上縣里出了人命案。
若不能早日結(jié)案,會影響政績。
數(shù)日后,遠赴瑯琊的縣尉將死者的侄兒王伯輿帶來了縣衙。
季汐開始升堂,審理王氏的案子。
有鄰居目睹王氏往甑蒸鍋里倒入白色粉末,而王氏手上裝白色粉末的盒子原是裝鉛粉的盒子。
因為有目擊者,且在王氏的房中又搜出了鉛粉,罪證確鑿。
案子已經(jīng)很清晰了。
這次升堂的目的,主要是在苦主面前詢問王氏母子的作案動機。
王氏拒不招供,眼中滿是怨恨。
王氏的兒子怕母親會被用刑,招供道:“回稟縣令,堂弟的父親,也就是我大伯早逝,是家父撫養(yǎng)他長大的。
他天資聰穎,深得家父喜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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